烟台对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商品住房是如何界定?

时间:2024-02-26 21:24:44
烟台对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商品住房是如何界定?

烟台对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商品住房是如何界定的?

1.商品住房须为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已取得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书)且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,其土地用途必须为城镇住宅用地。购买住房规划用途为商业、办公、酒店等非城镇住宅用地的,不得以该住房申报购房补贴。

2.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,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的时间为准。二手住房的购房时间,以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时间为准。

3.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金额,以网签备案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。二手住房的购房金额,以购房纳税发票载明的金额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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